清理交融破僵局,法理兼明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6-01-19基本案情:
2026年1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受理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10月,某防水工程公司(原告)与某商贸公司(被告)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防水材料,合同暂定总价款32万余元,并明确了货款支付期限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后,双方于2024年8月进行最终结算,确认实际货款为23万元。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项后,截至2025年12月仍欠付货款近1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苗负责本案。调解伊始,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授权情况进行核实。调解员审阅材料、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后,确立了实质化解纠纷、维护合作基础的调解导向。鉴于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且态度积极,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灵活运用沟通策略,分别向双方阐明利弊。一方面,向原告客观分析被告当前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引导其从快速回款、降低不确定性的实际出发,对违约金等诉求进行理性评估。另一方面,向被告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提出具体、可信的还款方案。
经多轮务实协商,原告基于尽快了结纠纷的考虑,同意对违约金及律师费作出较大幅度的减免。被告则承诺于2026年2月16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及双方商定的律师费。协议同时约定,若被告逾期未付,则需承担已确认的逾期违约金,并就全部未付款项按约定标准计付迟延履行金。为确保协议效力,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的妥善解决,体现了商事调解在平衡合同严守与商业现实之间的灵活性与建设性。案件事实清晰,违约事实明确,但调解并未机械适用合同条款,而是引导双方基于合作历史与现实履行能力,寻求务实的解决方案。调解员在处理过程中,既尊重商业交易规律,又兼顾双方现实困难,通过灵活的沟通方式化解分歧,展现了商事调解在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实质性履行方面的独特优势。
本案启示,对于事实无争议但履行遇阻的合同纠纷,通过专业调解促成双方对债权金额、履行方式乃至违约责任进行一揽子协商并固定下来,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优选路径,有助于在定分止争的同时,为未来的商业往来保留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