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解僵局,互谅互让续合作

发布时间:2026-02-11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未央法院委托,调解一起医药购销合同纠纷。2022年7月,某医药公司与某医院签订《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合同》,约定了供货期限与结算账期。合同履行后,经双方于2025年3月结算确认,医院尚欠付药品货款16万元。医药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处理此类纠纷的律师调解员张禾负责本案。调解员首先审阅了合同、结算单等核心证据,确认了欠款事实与具体金额,随后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以探明核心诉求。

医药公司方面态度明确:长期拖欠的货款已对其资金周转造成压力,要求尽快收回欠款并按合同主张违约金。医院方面则坦言,医院方面则坦诚,因当前运营面临实际困难,现金流紧张,无力一次性支付欠款。

面对这一矛盾,调解员采取了分层沟通的策略。与医院沟通时,调解员着重阐释了其拖欠行为已构成明确违约,若进入诉讼,法律与经济风险均会显著增加。与医药公司沟通时,调解员则客观说明了医院当前的实际困境,并引导其从维系长期稳定的医疗供应链合作关系出发,考虑在履行方案上展现一定的灵活性。

经过多轮“背靠背”协调与“面对面”协商,双方立场逐渐靠拢。医院认识到尽快解决纠纷的必要性,提出了切实的分期还款计划。医药公司基于尽快回收账款、维护重要客户关系的综合考虑,在违约金和付款节奏上作出了合理让步。最终,双方就分期支付剩余货款的具体方案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医疗机构对供应商货款拖欠纠纷。其成功调解,体现了在处理此类兼具商业性与一定公益属性的合同纠纷时,专业调解所具有的平衡智慧与建设性价值。

调解的核心成功之处在于,准确识别并妥善处理了“合同刚性约束”与“债务人履行能力暂时不足”之间的矛盾。调解员没有机械地适用违约条款,而是引导双方进行务实的商业与风险评估

此案启示,对于事实清晰但履行遇到短期障碍的商事合同,调解能够提供一种更富弹性的解决方案。它通过促成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新的履行合意,不仅实现了纠纷的高效化解,更有助于维护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对于保障医疗等民生相关行业的稳健运行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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