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核凭证明债权,柔性调解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6-04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未央法院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线缆买卖合同纠纷。原告陕西某线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全部交易及沟通均通过微信聊天完成。因项目款项支付问题,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2026年5月初,原告主动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希望通过非诉方式快速解决争议。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及时指派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调解员杨冬丽负责本案。调解秘书及时整理微信聊天记录、供货凭证及转账记录等证据,梳理出完整交易脉络。调解员接手后,发现本案最大难点在于证据分散、付款节点多次变动,双方对欠款金额虽无根本分歧,但对支付节奏各执一词。
调解员组织多轮线上沟通,先与原告代理律师核对供货明细,明确总欠款20万元;再与被告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其资金状况。被告坦言因上游回款延迟,无法在最初商定的6月15日前支付首笔款项。调解员没有简单催促,而是反复居中协调,结合被告实际现金流,将首期付款延至6月底,剩余款项安排在次年2月。同时,调解员逐条核对微信记录中的价格、数量、验收等关键信息,帮助双方消除信息不对称。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6万元,于2027年2月5日前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调解协议对付款节点、违约责任及司法确认申请均作了明确约定。双方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无书面合同、纯电子证据”商事纠纷,成功调解有三重启示。一是调解员对零散微信证据的精细化梳理,还原了交易全貌,弥补了书面合同缺失的短板,体现了调解在证据形式灵活处理上的优势。二是调解方案充分尊重被告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将首期付款延后半个月,为履行创造了现实条件,避免了“因急致僵”。三是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打消了原告对“分期协议可能落空”的顾虑。
本案表明,商事调解不仅适用于规范合同纠纷,更能在缺乏书面约定、依赖电子凭证的复杂交易中,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专业账目梳理,搭建信任桥梁,实现“无约胜有约”的解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