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账目纾企困,精准调解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6-06-02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灞桥法院的委托,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1年9月,原告西安某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某小学党建活动室建设项目,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担项目设计、制作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内容、价款、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原告按期完工,工程于2021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定,项目总造价为人民币130万元,原告已开具全额发票,但被告仅支付10万元,剩余120万元迟迟未付。经多次催告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马志勇负责本案。调解员经多方联络,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已多次协商无果。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因需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暂无法提出还款方案。调解员给予其十五日内部沟通期限,并持续跟进督促,确保程序衔接顺畅。
首轮现场调解中,调解员查明案件核心症结:付款需依赖教育局专项资金审批,流程涉及多环节且周期较长。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原告阐释被告受制于行政流程、非主观拖欠的客观情况,缓解其对抗情绪;另一方面引导被告正视合同义务,推动其明确付款计划。因需进一步向教育局确认审批进度,双方商定二次调解。
十日后,双方再次参与调解。基于前期共识,就还款方案细节逐项磋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分四期支付工程款及调解费用。并且协议约定,若任一期逾期,原告有权就剩余全款及自2021年10月起按LPR计算的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本案被告付款受制于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刚性判决难以实质解决执行难题。调解员精准把握“非恶意拖欠但流程滞后”的矛盾本质,通过双向释法说理,既促使原告理解客观限制,又推动被告积极履行责任,最终制定跨度近两年的分期方案,既为被告留出资金筹措空间,又以“加速到期+追溯计息”条款强化债权保障。
本案彰显商事调解灵活务实之优势,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