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账款平争议,温情调解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6-05-29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鄠邑法院委托,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19年5月至2025年11月,原告交通工程企业长期向被告市政工程企业供应沥青混凝土物料,并提供路面摊铺服务。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本金570万元。原告起诉后,被告于2026年2月偿付30万元,剩余本金540万元。原告随即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货款本金、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调解过程:
调解中心受理本案后,指派资深调解员田鑫承办该案。调解员依法送达相关材料,核实双方争议情况。本案中,被告长期拖欠款项,造成原告企业资金周转承压,原告据此要求被告立即结清全部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被告对欠款事实、金额无异议,但因上游项目回款滞后,短期资金短缺,无力一次性全额还款,向调解中心申请分期履行债务。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法典》中价款支付、逾期违约等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约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法律风险,督促其正视履约责任,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可行还款方案。另一方面,向原告客观分析诉讼耗时久、执行结果不确定等问题,结合被告实际履约能力,引导其在保障核心债权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初步合意。调解员组织线上专项调解,拟定两年四期的还款方案,将本金均分四份、每半年支付一期。针对付款周期、逾期利息、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调解员细化协调,确定附条件豁免方案:被告按期足额还款的,原告自愿放弃全部逾期利息及违约损失;若任意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本金、相关费用及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调解费用由被告承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纠纷顺利解决。
案件评析:
本案中调解员创新适用附条件豁免、逾期加速到期条款,既有效激励债务人主动履约,又为债权人留存完备的司法救济途径,兼顾债权保障与企业纾困,实现双赢。本次调解规避了冗长的诉讼、上诉及执行程序,大幅降低双方维权成本,高效化解商事矛盾,同时维系了双方商业合作关系,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案也警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做好对账确权、证据留存工作。发生商事纠纷时,可优先选择调解并借助司法确认机制,高效化解纠纷、降低维权成本、维护商业信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