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欠款终化解,多元解纷显效能
发布时间:2026-05-27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鄠邑法院委托,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15年,被告某建设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向原告某商贸公司采购界面剂、水泥砂浆等各类建筑材料。同年12月15日,原告完成全部货物交付,经双方核算,货款总计11万元。被告收货后长期拖欠货款未付,十年间,原告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要,被告均以各类理由拖延推诿。2025年12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货款本金11万元、逾期利息5万元,合计16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田鑫负责本案。调解员梳理案情后确认,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核心分歧在于被告资金周转紧张、无力全额清偿,同时双方对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各执己见。该案事实清晰、标的明确,适宜诉前柔性化解。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疏导双方当事人。对原告,客观告知诉讼耗时久、异地执行难度大等风险,结合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其合理让步、让利换速,促成回款。对被告,明确释明其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责任,告知其拒不履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后果,同时告知被告可向上游发包方另行追偿债务,缓解其履约压力。
考虑到被告所在地在四川,不便线下参与调解,调解员组织线上调解会议。同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向双方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规则,区分2019年8月20日前后不同计息标准。经多轮法理阐释与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向。被告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欠款及部分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评析:
本案系典型的长期未结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已完成货物交付,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十年理性催要、积极接受诉前调解,彰显了合理维权意识。
本次诉前调解成效显著,兼具高效性与温情性。线上调解简化诉讼流程,省去双方诉累,快速化解陈年纠纷;柔性调解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债务人经营困境,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