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核凭证明账款,柔性调解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5-26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法院委托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至2025年期间,原告某电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承接被告西安某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多个小区的电梯维修与维保业务,双方按年度、按小区分别签订多份维保合同。经重新约定管辖并对账确认,被告未付费用合计115万元,其中维保费80万元、维修费1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25万元。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杨冬丽负责此案。调解秘书先行沟通案件前期情况,因本案涉及标的变更、管辖约定调整及补充证据较多,调解员随即详细梳理证据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
在重新约定管辖后,原告陆续提交十余份维保合同及维修合约单。调解员逐份核对合同金额、月收费标准,发现材料中缺少履行凭证及结算凭证,遂联系原告补充。原告表示可提供发票,但月度评分表等履行凭证由被告持有,该评分表采用扣分制,当月评分低于80分的,每扣1分扣除当月应付维保费的1%。调解员随即联系被告,要求其补齐全部评分表,并组织双方逐项质证。
针对大修基金的性质,调解员发现其本质为维修费,仅因合同约定按大修基金付款方式支付,遂建议双方将其调整为维修费,以简化款项类别、避免后续争议。该建议得到双方一致同意。经多轮对账与协商,双方最终确认调解方案:被告分二十三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费用。双方就付款节点、每期金额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标的额变更与证据梳理。调解员主动协助双方分类整理十余份合同、补齐评分表等履行凭证,通过逐项质证快速厘清欠款构成,为调解奠定事实基础。针对款项性质表述不规范问题,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将“大修基金”调整为“维修费”,避免后续履行产生新争议。最终达成的二十三期分期方案,既保障了原告债权逐步实现,又充分考虑了被告的资金周转压力,实现了双方利益平衡。
本案通过先行调解,重新约定管辖、变更标的,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发挥了诉源治理作用,体现了商事调解“灵活高效、兼顾共赢”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