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联调纾企困,明法析理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5-16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莲湖法院委托,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原告”)与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被告”)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通过微信对账方式确认供货。截至2026年2月,被告尚欠货款9万元。被告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律师调解员侯小敏、调解秘书李凡负责本案鉴于双方均身处不同城市,为降低当事人成本,调解全程依托在线调解平台进行。

调解员首先引导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进行确认,特别是欠款金额。被告对9万元欠款无异议,双方信任基础迅速建立。随后,调解员围绕违约金及还款方案展开协商。针对被告,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明确指出其拖欠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责任,长期拖欠还将影响企业商业信誉。针对原告,调解员客观分析若坚持按原合同较高违约金标准诉讼,可能面临时间成本高、执行不确定性大等风险,建议其在保障核心债权的前提下适度让步。

经过多轮线上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欠款,原告放弃部分违约金主张。调解协议在线生成、双方电子签名确认,并同步申请司法确认。整个调解过程从委派到达成协议仅用时数日,所有证据材料、笔录及协议均在线留痕,全程透明公正。

 

案例评析

本案是运用在线调解平台高效化解商事纠纷的典型范例。线上调解打破地域限制,双方无需奔波,极大节约了时间与经济成本,体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并且,调解员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责任条款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既明确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又引导债权人理性权衡,避免了“和稀泥”式的妥协。最后,调解成功后及时衔接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形成“非诉调解+司法保障”的闭环,彻底打消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一纸空文”的顾虑。

本案再次证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的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比诉讼更具效率与成本优势。它不仅快速化解了企业间的债务矛盾,更为双方保留了未来合作的可能,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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