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调解清货款,司法确认固债权

发布时间:2026-07-11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受理未央法院委托的一起大额建材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原告某建材贸易公司与被告某建筑企业于2025年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供应水泥、砂石等工程建材,双方按月对账、次月结清,同时约定逾期付款按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原告依约完成多批次供货并办理对账,但被告自2025年末起长期拖欠,截至起诉时欠付货款本金250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调解情况

案件受理后,调解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张丽华承办本案调解员先行核查全部证据,确认原告供货及债权基础材料完整,但案涉违约金标准远超法律保护上限。为高效化解分歧,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线上调解模式分层疏导: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明确超高违约金无法得到法院全额支持,若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回款周期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引导原告理性调整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梳理全部欠款事实,告知长期逾期将持续产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额外成本,并损害企业商业征信,督促其正视还款义务。

经过多轮柔性协商,双方达成利益平衡点:原告主动放弃超出法定区间的高额违约金主张,被告承诺分五期清偿全部货款本金,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协助双方共同办理司法确认,为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彻底打消原告对被告再次违约的顾虑。

 

案例评析

本案充分展现了诉前商事调解“柔性协商化解矛盾、司法确认刚性兜底”的双重优势。调解员并未机械套用法条裁判,而是兼顾双方经营现实:依托完整债权证据夯实原告维权基础,同时体谅被告项目回款滞后的资金困境,通过“让步换回款、分期降压力”的务实调解思路,促成无对抗和解,兼顾债权实现与企业生存发展。

本案也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指引:供货方应留存完整供货、对账、催收证据链,违约金条款需参照市场融资利率合理约定;采购企业应恪守付款义务,遇资金周转难题应主动提前协商分期方案,避免长期逾期引发诉讼、保全等额外法律成本,共同维护稳定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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