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账目除症结,柔性解纷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6-07-02

基本案情

20262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鄠邑区法院委托,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1年3月,原告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天津某建设集团签订分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中医院搬迁工程中的部分土建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工,于2021年10月竣工并移交被告使用。经结算,被告尚欠工程款360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调解员田鑫负责本案。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确认原告已按约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被告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付款时间与结算细节。调解员随即组织双方多次核对结算账目,逐项梳理工程量确认单、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据材料,最终锁定欠款金额为280万元。因被告作为外地大型施工企业,内部审批流程涉及多个部门、逐级报批,结算确认环节耗时较长。调解员持续跟进并定期催促,推动被告负责人主动协调内部流程,最终在历时近五个月后完成了法务审核与财务核准,为正式调解扫清了关键障碍。

在面对面调解环节中,双方对欠款本金已无实质争议,分歧焦点转向违约金计算标准。被告提出顾虑,称天津与西安两地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执行标准存在差异,担心调解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在后续执行阶段可能面临理解偏差。调解员结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进行了详细解释,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以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为依据,不受地域执行习惯影响。经过多轮沟通与协调,调解员最终促成双方就违约金条款达成共识,被告表示接受并认可调解方案。

 

案例评析

本案系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等多重因素。但双方对欠款事实均无争议,证据链完整,适合通过商事调解快速化解。调解员精准把握“事实无争议、履行需时间”的核心矛盾,一面推动被告加速内部审批,一面以专业法律释明消除被告对违约金执行方式的顾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跨度三年的分期履行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债权的逐步实现,又为被告争取了资金周转空间,是商事调解在处理大额工程款纠纷中“以时间换空间、以专业促信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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