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作陷分歧,诚意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5-03-24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酒吧(以下简称“被告一”)签订《商品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提供酒水等。原告根据被告一的需求按时供货,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24年4月7日,原告与被告一核算确认后签订还款协议,被告一确认2023年11月到2024年3月累计欠付原告货款62万元,同时承诺分16个月还清,若逾期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李某(以下简称“被告二”)自愿在还款协议上签字承担担保责任。还款协议签订后,被告一仅在5月6日还款2万、5月19日还款2万、7月4日还款4万。之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以种种理由拖延。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雁塔法院,法院初步分析案情后,委派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情况:

接到案件后,调解中心迅速响应,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张黎介入此案。本案原原告表示,他们向被告公司提供了货物,但货款一直未能结清。尽管双方曾签署还款协议,且被告二李某作为担保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字,但被告仍未按时支付全部货款。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原告提供的供货清单1074335元与销售单718618元金额存在不符。对此,调解员进行了详细询问。原告解释称,这是由于在供货过程中存在退货情况,同时在双方签署还款协议时,原告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给予被告一定的货款减免。被告李某对原告的陈述表示认可,并表达了愿意承担全部付款责任的意愿,以尽快解决这起纠纷。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就剩余货款的支付方式、时间等细节进行深入讨论。原告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希望被告能够尽快支付剩余货款。被告担保人李某则表示,他会积极筹措资金,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全额支付剩余货款。

经过多轮协商和讨论,双方最终就50万剩余货款的支付方式、时间等细节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2024年11月18日,当事人双方确认调解方案后,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评析:

首先,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展现了其独特的优势。在这个案例中,通过调解员的积极引导和双方的诚意合作,纠纷得以和平、高效地解决。这提示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当遇到纠纷时,可以优先考虑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以寻求更为和谐、经济的解决方案。

其次,诚信和责任感在商业活动中至关重要。被告二担保人李某在本案中表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解决问题的诚意,这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双方的商业信誉和合作关系。在商业活动中,诚信经营、遵守合同是商业成功的基石,也是避免纠纷的关键。

最后,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商业合作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特别是在货款支付、退货处理等方面,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在签署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应仔细核对条款内容,确保无误,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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