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牵工程,调解定纷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5-09-05基本案情:
2025年8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西咸新区某建材租赁站(以下简称“原告”)与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因某项目工程合作形成租赁关系。原告按合同向被告提供了钢管、扣件、丝杠、插扣架等施工所需材料,被告实际投入使用。但在租赁物使用完毕后,被告未按约支付租赁费,截至起诉之日,尚欠租赁费70万元,另需支付逾期使用租赁物的费用15万元,被告未返还的部分租赁物,原告主张如无法返还应按市场价折价赔偿。另根据法律规定,王某(以下简称“被告二”)为被告一唯一股东,被告二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欠款及损失经原告多次催要,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拖,原告迫于无奈起诉至法院,请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租赁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张聪侠负责调解。案件受理之初,原告倾向于先行财产保全,待保全结果确定后再行调解。调解秘书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原告律师事务所虽有丰富诉讼经验,但在证据整理上存在不完整之处。遂调解员在调解前反复核实材料,重点关注租赁费计算方式、租赁物返还与折价标准,以及损失认定的合理性。正式调解时,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同时主动联系案外相关人员进行情况核实,确保事实查明无误。
因案情复杂,调解员组织了多轮磋商,并对调解笔录进行了三次修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原、被告签署调解协议。调解方案明确:被告一与被告二应支付租赁费、折价款、逾期损失及诉讼成本共计80余万元,分四期履行,并约定逾期责任及利息计算方式。同时,双方就调解服务费承担达成一致,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争议金额较大,且涉及租赁物返还与折价、逾期付款损失计算等多个复杂问题。调解员能够在证据不够完整、双方分歧严重的情况下,坚持逐项核实、细致沟通,使双方逐步回到合作与解决的轨道。一方面,调解员运用了“背对背”沟通的方式,既向原告解释诉讼周期长、执行风险大的现实情况,又让被告认识到逃避履行可能导致财产受限、责任加重。通过平衡原被告的现实困境和法律责任,调解员提出了:分期支付+明确返还义务+逾期责任追究的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予被告一定缓冲时间。
另一方面,调解笔录多次修改,体现了调解过程的审慎与精细。最终达成的协议不仅覆盖了租赁费和损失,还兼顾返还或折价处理的灵活性,避免了后续再生争议。本案充分展现了商事调解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中的独特价值:既能帮助当事人厘清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又能通过灵活的履约安排推动实质性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