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厘清撤被告,调解成功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5-09-09基本案情:
2025年8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7月17日,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因项目建设需要向西安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购买模板,货款合计21万元。原告严格履行了合同供货义务,但被告二迟迟未付款。2025年1月9日,原告与渭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被告二共同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一加入债务,并明确付款金额与期限。然而,协议到期后,两被告仍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遂向法院起诉,主张两被告承担支付货款、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法院委派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迅速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屈文婷负责调解。同时,调解秘书第一时间联系原告确认调解意愿,原告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与被告沟通时,被告二起初拒绝参与,声称与案件无关。调解秘书一方面耐心释法,说明被告二在合同履行中的角色及可能承担的责任,最终促使其同意以线上方式参与;另一方面将案情与证据材料提交调解员,并建议原告综合考虑法律关系,适时撤回对被告二的起诉。
调解正式开始后,调解员首先充分核实合同及相关证据,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先与原告进行单独沟通,了解其最低可接受方案。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背对背”的方式与被告二进行交流。被告二在调解中强调公司近期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但愿意分期偿还。调解员抓住这一突破口,结合原告的核心诉求,提出分期付款解决思路。
在调解员多次耐心地解释和协调下,原告逐步放弃了立即追索违约金的想法,转而接受分期付款的安排;被告二也展现出积极履行的诚意,同意在四个月内分四期偿还货款,并承担商事调解费用。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被告二于2025年11月底前付清20万元欠款,原告则同意撤回对被告一的起诉。
案例评析:
本案的特点在于:原告的供货事实明确、证据充分,责任主体也较为清晰,但由于涉及两个被告,责任划分问题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原告坚持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责任,而被告一拒绝承认其债务,导致矛盾焦点集中在“谁来还、怎么还”的问题上。
从实践意义来看,本案为类似的合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一方面,调解通过“以退为进”的方式,帮助原告精准聚焦主要债务人,从而提升债权回收的效率;另一方面,分期履行安排在缓解被告履约压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原告的债权实现,真正实现了利益平衡。更重要的是,调解员展现的耐心沟通、灵活策略和法理结合,为今后同类商事调解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凸显了商事调解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