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平争议 司法确认固履约
发布时间:2026-08-06基本案情:
2026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收莲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陕西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产生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双方签订《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相关工程项目供应柴油。供货完成后,经双方结算确认总货款金额,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货款长期未结清。原告多次沟通催收无果,遂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调解情况:
莲湖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将案件委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调解员侯小敏、调解秘书李凡共同承办本案。调解员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核查全部交易证据,认定本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良好调解基础。调解员双向开展释法疏导,向原告介绍调解结合司法确认模式高效维权的优势,引导其制定合理协商方案;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对应的法律责任、诉讼带来的时间与商誉成本,协助其拟定分期清偿方案。调解秘书李凡逐项核对买卖合同、供货明细、发票、结算单据、付款凭证等全套证据,规范整理调解笔录,保障调解流程严谨合规。
经多轮沟通斡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三期足额清偿剩余货款,明确各笔款项支付截止日期;若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应当按照LPR的1.5倍承担逾期利息,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协商确定本案相关调解费用由被告承担。协议签署完毕后,双方共同向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案例评析:
本案是工程物资买卖合同纠纷诉前化解的典型案例。案件依托调解员与调解秘书分工协作模式,一方面通过法理阐释平衡双方诉求,推动企业摒弃对立达成分期还款方案;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证据核查、笔录规范等工作要求,筑牢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基础。调解条款参照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设置逾期付款责任,约定标准合法合理,兼顾债权人权益保障与债务人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同步引导当事人办理司法确认,彻底打通调解成果落地的最后一环。本案充分展现商事调解低成本、高效率的突出优势,为工程领域油品供应欠款纠纷提供标准化化解范式,持续助力化解涉企矛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