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相融平纠葛 精准施策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6-08-18基本案情:
2026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收未央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本地建筑机械租赁经营主体,被告系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双方自愿订立《挖掘机租赁合同》,就工程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合意,合同明确约定租赁价款、结算规则、履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严格依照项目施工需求,足额提供挖掘机租赁配套服务。经核算,本次合作产生设备租赁费总额明确,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尾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告履约无果,依法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法院将本案委托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调解中心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杨冬丽承办本案。第一时间梳理卷宗材料,逐项核对租赁合同、服务记录、沟通凭证等全套证据,精准锁定双方核心诉求。经细致沟通核实,查明被告并非恶意拖欠款项,因企业项目回款滞后,导致无法按期结清剩余租赁费。
调解员秉持情理法理兼顾原则开展多轮居中斡旋,耐心疏导,积极推动协商和解。初期双方就分期付款、违约金减免初步达成合意,但调解员在证据复核过程中,敏锐发现双方尚未完成最终对账结算,账款金额存在确认疏漏。为从根源杜绝后续争议,调解员主动组织双方重新核对账务,共同出具全新结算单据,最终确认剩余未付租赁款项金额。双方对核定账款无任何异议,结合协商内容确定分期还款、减免违约赔偿的最终调解方案,纠纷得到实质性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中小微建筑企业之间典型的设备租赁合同欠款纠纷,案件标的适中、基础事实清晰、无实质性对抗矛盾,高度契合商事先行调解适用范围。调解员立足中小微企业经营实际,充分考量被告资金周转困境,兼顾原告合法债权保障需求,通过柔性协商方式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有效降低双方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调解员严谨细致履职,及时发现并补全双方未对账的程序疏漏,规范账款结算依据,彻底规避二次纠纷风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本案充分彰显商事调解高效灵活、务实便民的制度优势,精准适配建筑行业小额商事纠纷处置需求,对稳定中小微企业合作关系、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