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权责解纠纷 商事调解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6-08-25
基本案情:
2026 年 7 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收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系湖北大厦物业服务企业陕西某实业公司,被告一为房屋实际使用人陕西某建设公司,被告二系案涉房屋产权人刘某某,同时是被告一公司股东。原告长期为案涉办公场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被告自 2024 年 1 月 起长期拖欠物业费、垃圾费、水费等各类物业费用。原告多次通过联系业主、张贴公告等方式催收,二被告始终未结清欠款,原告无奈诉至未央区人民法院,法院将案件委托至本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情况:
未央区人民法院将本案委托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中心指派专业调解员杨冬丽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先行完整梳理物业服务合同、欠费明细、催收记录等全部卷宗证据,锁定双方核心分歧。被告一认可自身实际用房、愿意承担缴费义务,但主张原告未直接向其送达欠费通知便直接起诉,存有抵触情绪,且认为不应追加业主刘某某作为共同被告;原告则表示长期对接产权人刘某某催收,多方催告无果后才提起诉讼。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依据《民法典》及物业服务相关司法解释释法明理,清晰界定产权业主、房屋实际使用人各自的物业费缴纳责任。兼顾被告经营资金压力与原告合法收费权益居中协调,开展多轮劝导沟通。
经过两小时细致斡旋,双方消除对立情绪,达成统一调解方案:由被告一在约定日期前一次性付清全部物业欠费;原告撤回对被告二刘某某的起诉,并自愿减免全部逾期付款利息。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向未央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纠纷一次性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涉长期拖欠物业费,因缴费通知对接不畅、责任主体认知分歧引发矛盾,是辖区写字楼物业纠纷典型案例。本案依托未央法院先行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商事调解低成本、柔性化、高效便捷的优势,省去冗长庭审流程,大幅降低企业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该案为写字楼物业欠费类纠纷处置提供标准化调解范本,提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完善分层催收、多渠道告知机制,企业、业主在物业费用产生争议时优先选择先行调解渠道化解分歧,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和谐物业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