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主体明全责 柔性调解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6-09-03基本案情
2026年8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区人民法院委托先行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某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钢材等货物,双方先后签订两份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此后双方完成对账,确认累计采购货款总额,但就尾款事宜多次私下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法院将案件委派至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情况
中心受理案件后快速响应,指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高俊平负责本案。调解员在核查材料过程中发现,当事人陈述的合同份数,与实际递交的合同材料存在出入。原告随即补充相关合同资料,但新提交合同的买方签约主体,与其余合同签约主体并不相同。调查员向各方当事人多方核实查明:案外主体与被告存在企业改制沿革关联,双方债权债务已经完成内部划转,且原告确认,该关联主体对应的账目已经全部结清,与本案争议没有关联。
厘清交易主体后,调解员组织双方核对全部交易往来,确认尚未结清的尾款数额。磋商调解方案时,双方在还款方式上产生较大分歧,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沟通,向各方充分释明诉讼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围绕还款方式反复斡旋协商,最终确定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双方就付款节点、贴息分担达成一致,本案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
本案是建设物资领域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此类纠纷交易链条长、合同资料繁多,叠加企业改制、主体分立合并等历史因素,极易出现签约主体混淆、权责边界模糊等问题,增加事实认定难度。倘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成本梳理主体沿革、核对交易证据。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并未直接就款项金额开展协商,而是优先核查证据,甄别合同签约主体,厘清关联企业沿革以及债权债务承接关系,剥离无关往来账目,锁定权利义务主体,夯实调解的事实基础。
面对付款方式产生的分歧,通过背对背调解兼顾双方诉求:既帮助原告尽快实现回款、降低维权成本,又以分期方案缓解被告的资金压力。商事调解既要依托证据查清法律事实、准确认定交易主体,也要灵活处置付款争议,平衡各方利益,兼顾商业实际与法律规定,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债务人实际履约能力,高效化解商事矛盾、切实减轻企业诉累。